郭泽正:以“识别争点”为目标构建知识体系
知识体系的搭建范式 (以诉讼为主)
①结合特定法律领域,确定原被告身份——确定该领域调整的诉讼关系群
以公司法为例,公司法所调整的原告主要包括股东、少数股东、外部债权人。
而以三种原告为基础,可以归纳三种经典的诉讼关系:股东诉董事;少数股东诉多数股东;外部债权人诉股东。
而知识框架即可以以此为基点展开:第一章:股东诉董事;第二章:少数股东诉多数股东;第三章:外部债权人诉股东。
注意:该步骤仅用于群像丰富的领域(商事、家事等),基础性法律不必然需要。
②确定所欲实现的法效果,倒推实现该法效果的规范群,并制作讨论顺序与竞合问题。
如何确定讨论顺序?原则:先讨论作为其他规范前提的规范。
举例:民法请求权基础、刑法阶层论、行政行为合法性分析(行政行为存在→职权管辖→程序等……)
③积累关于具体规范的知识
- 法效果是什么?(effect)
- 构成要件是什么?为什么是这些构成要件?(elements & justification)
- 各要件应如何具体化?各具体化方案的正当性?(explanation to an element and justification)方案众多时,首要的是理解价值冲突,在此基础上积累通说及其论据(规范、案例、学说等)